在近日举行的留交会“大学校长沙龙”上,上海大学、海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广州大学这五所大学的校长为揽得优秀人才,都说“不差钱”,纷纷开出诱人条件。海南大学校长的“揽才宣言”最具“煽动力”。他抛出了海南大学吸引“海归”的优惠条件:“引进一个人才给1000万元”;而长春理工大学校长也不甘落后:“想滑雪上海到德州货运的还是到东北来!待遇是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12月27日《广州日报》)
这样的待遇规格是举办学校的教育管理部门确定的,还是一校之长,抑或是学校的教授委员会?海南大学的校长说,“只要我看上了,省长同意了,一个人给1000万元。”这句很有气魄的话,等于没说,校长看上了,省长不同意,就是白搭。更重要的是,这句话还反映出另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一所学校招聘人才,难道还要经省长钦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何说起?而就是“校长看上”,也有问题,引进学科领域的人才,那应由教授委员会去选拔,由校长个人说了算,谁知校长是按学术标准,还是按权势或人情标准?近年来,校长越过学院、越过教授委员会,直接去“揽才”,导致大学引进一批庸才的事并不鲜见。
这样的待遇资金从哪里来?不清楚海南大学究竟想引进多少“人才”,以10个计算,就是1个亿的开支。这对于国内高校来说,都将是很大的一笔经费。我相信,只要学校愿意,是可以在几年之内挤出这样的经上海到东营货运费——哪怕贷款也可以上——打造人才高地的,可是,这样的人才政策会有持续性吗?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高校曾抛出百万年薪引进人才,之后,随着校长离去,无人再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