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可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提出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时可以责成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责,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上海至淄博物流 上海至潍坊物流
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的审议修改情况报告。
关键词:撤职案
删除提出撤职案的前提条件
【原《办法》】
对提出撤职案的条件设定了四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其他不适合担任职务的行为。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撤职案。
【修改稿解读】
根据审议修改稿,法制委员会删除了提出撤职案的前提条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制委员会提出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提出撤职案的前提条件”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所任命干部的监督。另一种意见是,上位法并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应在条例成熟时再作规定。主任会议研究时,同意第二种意见。法制委员会删除了相关内容。
此外《办法》新增加了条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主任会议可以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撤职案,由常务委员会审议。021-66083796 15601851831 66083797 上海物流
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常委会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这也就意味着,常委会组成人员超过五分之一的人如果书面联名,或者主任会议提出,就可以提出撤职副省长、副市长的撤职案。 |